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2号文件)和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1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招【201118号文件)的精神,为切实保质保量完成好我院201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国际问题研究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原则

根据国际问题研究院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发展前景、自身特色,突出对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复试组织管理

1、为了加强和规范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成立以院长为首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和指导全院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并选择5 位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的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复试工作小组。

2、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为:胡德坤、严双伍、张国祚、罗国祥、张德明。另外复试工作小组另设秘书1-2名,负责复试纪录及安排有关事宜。

  3.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并具体组织实施。

    4.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三、复试基本分数线

1、结合本院实际及专业特点与要求,复试基本分数线:外语要求60分,其余科目要求60分,总分不低于205

2、凡达到上述分数线者均有复试资格。我院不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书,请参加复试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带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最后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到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201办公室进行报考条件审查。另外考生可带各种等级证书、获奖证明及其它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供复试小组评定面试成绩时参考。

3.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

2、考生必须提交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想和展望的报告(PPT形式,时间不超过10分钟)。复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该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

    3、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形式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包含治学态度、专业思想、心理品质等)进行全面考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五、成绩核算

1.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成绩是录取与否和确定录取类别的依据。

其中:初试成绩占 60  %,复试成绩占  40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中,外语占 20 %,个人科研报告占 40 综合素质占 40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安排

1、报到时间:59日上午830

报到地点:国际问题研究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原标本楼二楼201办公室

面试时间:59日上午8301000

面试地点:国际问题研究院二楼会议室

逾时不予以报到和复试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考生需携带材料、证件:

应届考生需查验学生证、身份证;在职考生需查验毕业证、硕士学位证。

3、复试费用:按学校规定交复试费100元。

七、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使新生入学后能尽快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硕博连读、提前攻博)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体检时间510日上午。体检地点待定。

                         

 

 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

                                      20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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