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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专业国际问题方向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能够从事国际问题研究和实务工作的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较好的马列主义基础,能够准确领会我国的外交路线、方针和政策,熟悉中国发展中的重大国际问题,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热爱祖国并积极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2.具有较扎实的多学科理论基础,全面掌握国际法学、国际关系、世界经济、世界历史、外国文化等相关学科知识,熟悉本方向的发展趋势及国内外研究前沿状态;在本方向的某些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具有较开阔的国际视野和较敏锐的国际观察能力,能够对当前发生的国际重大问题做出理性的分析,在导师指导下为相关部门的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顺利阅读和翻译国际法学专业的外文书刊,并有较强的听、说、写能力。

 

二、研究方向

      1.中国和平发展与国际法

      主要从国际法角度研究中国和平发展过程中涉及的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等问题。

      2.经济全球化与中国改革开放

      主要研究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的改革开放战略及其推进过程中涉及的经济、政治等重大问题。

      3.能源、环境与气候变化经济与政策

      主要研究与气候变化相关的能源、环境和低碳经济政策,研究主题包括能源效率、碳税、碳交易壁垒以及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

      4.国家战略与对外政策

      主要从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的角度研究国家战略与国家对外政策。

      5.世界文明进程与中国和平发展

     主要从世界文明进程角度研究中国和平发展战略及其推进过程中涉及的重大战略性问题。

     6.法国文化与国际关系

    主要从法国文化角度研究国际关系特别是中法关系。

     7.日本问题研究

     主要从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角度研究日本问题和中日关系。

三、学习年限

     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四年。申请提前毕业者在校最低学习年限不少于两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

       本专业方向硕士研究生应修满的总学分不少于42学分。其中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公共必修课5学分,学科通开课4学分,研究方向必修课8学分,其余为选修课学分);实践环节2学分(委培类研究生可免修);学位论文10学分。

       跨专业入学和以同等学力入学的研究生,须补修本方案指定的本科生必修课至少2门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该成绩不计入学分。

 

五、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论文选题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应密切结合学科发展与国家经济和社会建设需要,具有一定的理论创新和应用价值。

       2.开题报告:选题后,学生应拟定撰写计划,然后在指导小组内进行开题报告,最迟于第五学期开学七周内进行。开题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论文选题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本人的研究计划(研究目标、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实验方案、创新与特色等)。参加论文开题报告的老师应不少于3名(包括导师)。指导小组须对开题报告进行评议,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正式进行搜集资料、专题研究和论文撰写工作。开题报告若未通过,报告人必须依据评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直至指导小组评议通过。

      3.论文撰写: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后,导师应不定期检查论文进展情况;论文应符合武汉大学学位论文写作规范,表达清楚、资料翔实、论证有据、逻辑严谨、学位论文完成并经指导小组审查通过后,应在论文答辩前一个月提交给2位论文评阅人评阅。评阅人须是具备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同行专家,且至少有1位校外专家。2份评阅意见均为合格以上者,方可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4.答辩资格: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完成课程的学习并修满学分;完成实习实践环节;在导师指导下至少参与一项课题研究;参加8次以上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听取学术报告等)并填写《武汉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及实习实践考核表》;以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身份且署名单位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专业论文至少1篇。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所有必修环节,成绩全部优秀,创新能力强,以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身份且署名单位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专业论文至少2篇。

       5.论文答辩:在每年5月底或11月底前完成。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论文方为通过。

 

六、其他必修环节

      1.实践环节: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践环节安排在第四学期进行,包括教学实践、社会调查、科研实习、专业实习等,总时间不少于三个月。参加实习实践的情况需详细填写在《武汉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及实习实践考核表》上,并提交实习实践总结报告。经学院审核合格并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批备案后,方可进入答辩环节并计2学分(委培类研究生可免修)。

      2.中期考核:第三学期进行,实行淘汰制,根据研究生学习及科研情况,结合专业成绩,确认其具体流向,包括硕博连读、继续攻读硕士学位以及退学等。

 

七、培养方式

       采用以导师为主,导师负责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指导小组集体负责硕士生的入学考试与录取、培养方案的制订、课程安排与落实开题报告和中期报告的评议及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导师个人具体负责指导硕士生学习计划的制订与检查、研究方向的确定、学位论文的选题与撰写、社会实践与调查研究的安排及其它具体事项。

       采用系统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讲授与讨论相结合、课内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等多种培养方式,既注重本学科的集体指导作用,又强调导师因材施教、教书育人的作用,并特别提倡和发挥硕士生本人自学和独立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鼓励硕士生通过联合培养、课程互认、海外实习等形式进行国际化培养。

       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在研究生入学后1个月内制订出合理的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对课程学习、实践活动、学术活动、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等做出具体安排。


地址:湖北武汉市武汉大学珞珈山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  E-Mail: whuiis@whu.edu.cn

联系电话:027-68756726  传真:027-6875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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