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市场法》批准通过:提出背景、内容及影响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7日 浏览量:4673

李露

istockphoto

(图片来源:istockphoto


2022718日,欧盟成员国一致批准了《数字市场法》(Digital Market Act,以下简称DMA)。该法案由欧盟委员会于202012月提出,经过为期一年的谈判,欧盟成员国与欧洲议会才就具体法律条款达成一致。作为欧盟数字服务法一揽子计划”的关键组成部分,DMA的制定和批准旨在为欧洲数字行业的发展创造更加公平和具有竞争性的市场环境。具体来说,DMA为作为“看门人”gatekeeper)的大型科技平台企业在欧洲的运营和服务建立了客观的标准和规范,以确保“看门人”的日常运营活动符合欧盟的价值观。


一、《数字市场法》的提出背景

随着数字经济和数字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新的交流、购物和在线获取信息的方式以及一系列数字平台应运而生。然而,欧洲数字服务相关立法的步伐却无法跟上新型数字获取方式和平台的发展速度,引发了一些潜在问题无法解决:

一方面,以美国互联网巨头为首的“看门人”主导着欧洲数字服务经济的发展,不仅破坏了欧洲数字经济发展市场环境的公平性,而且侵犯了欧洲的数字主权。具体来说,“看门人”凭借其在消费者市场的垄断地位拥有着制定规则的特权,这些规则有时会导致平台使用者处于不公平的市场环境中。同时,欧盟自身的数字经济市场主体竞争力不足,在全球数字版图中被边缘化的趋势显著。虽然美国和欧盟各自主导了全球最主要的两大数字经济治理体系,但欧盟不仅没有跻身世界前列的科技巨头,其利润空间还长期被以美国为主的“看门人”所垄断

另一方面,欧洲数字经济相应监管法律的缺乏导致了一系列数字市场违法行为无法规制。近年来,数字经济发展的同时导致了一些新形式网络违法行为的产生,例如网上有关非法商品、非法服务和非法内容的交易泛滥,以及算法系统所操纵的在线服务被用以实现扩大虚假信息的传播和其他有害目的。这些新挑战的出现以及平台应对这些挑战的方式都将对用户的基本权利产生重大影响。虽然近年来,欧盟先后公布了多项政策性文件以加强网络监管,但却始终没有统一的数字规则来约束数字市场的违法行为。

在此背景下,为了维护自身的数字主权、保护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构建公平开放的竞争环境,欧洲亟需一个能够规范数字经济市场的法律框架。


二、《数字市场法》的具体内容

DMA对“看门人”的定义、应尽义务和惩罚机制作出了详细规定:

首先,DMA对作为监管目标的“看门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第一,“看门人”是指在至少三个成员国中提供相同核心平台服务的供应商,服务类别包括在线中介服务、在线搜索引擎、在线社交网络服务、视频共享平台服务、操作系统、网络浏览器、虚拟助理、云计算和在线广告服务等。第二,“看门人”最近三个财政年度的年营业额至少为75亿欧元,或者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市值至少为750亿欧元。第三,在过去三个财政年度中,“看门人”至少有4500万名月活跃用户和1万名年活跃用户。

其次,DMA看门人”的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提出了具体要求。“看门人”的积极义务包括:应允许第三方在特定情况下与其提供的服务进行相互操作;应允许用户访问自己在使用平台时生成的数据;应为在其平台上做广告的公司提供必要的工具和信息,以便用户对其主持的广告进行独立验证;应允许用户在其平台之外推广自己的产品。“看门人”的消极义务包括:不应该阻止消费者连接到平台之外的企业;如果用户愿意,不应阻止用户卸载任何预安装的软件或应用程序;未经同意,不得出于定向广告的目的跟踪其接受核心平台服务之外的终端用户。

最后,DMA看门人”的违法行为设置了明确的惩罚机制。欧盟委员会作为DMA唯一执行者”,可以对“看门人”作出制裁和罚款决定,成员国的职责则仅限于支持欧盟委员会的调查。从制裁决定看,如果发现“看门人”违反其核心平台服务义务,欧盟委员会应在调查开始之日起12个月内作出违规决定。根据该决定,欧盟委员会可以命令“看门人”停止违规行为,即在适当的期限内改变其相关的商业惯例。从罚款决定看,如果违反DMA的相关要求,欧盟委员会可以对“看门人”处以高达其公司全球年营业额10%的罚款,或在其反复违规的情况下处以高达20%的罚款,或者要求其定期支付高达每日平均营业额5%的罚款。


三、《数字市场法》的可能影响

DMA的批准通过将产生一系列影响。从短期看,DMA将对欧洲“看门人”的发展战略和业务内容产生限制作用;但从长期看,DMA将有利于欧洲营造安全可预测和可信任的网络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遏制“看门人”的恶性竞争以及在世界范围内构建公平开放的数字市场。

短期看,DMA将对在欧洲运营的“看门人”产生一定程度的限制,并增加跨境企业的合规成本。首当其冲的是在欧洲运营的美国“看门人”们,如谷歌、亚马逊、苹果等。根据DMA的规定,“看门人”有同小公司共享数据的义务,这意味着谷歌和亚马逊等平台不得不向其竞争对手分享数据库。并且,根据DMA规定,谷歌将不得收集用户数据以及有针对性地推送广告,苹果也不得禁止用户使用第三方应用商店和支付系统。因此,在欧洲运营的“看门人”将陷入不愿忍受监管又无法放弃欧洲市场的两难困境。此外,DMA对在欧洲运营的其他跨境企业的开放性和透明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意味着企业的运营成本会增加、利润会有所下降。

长期看,DMA的批准通过将为数字服务市场的发展营造更有利的环境。DMA不仅将规制欧盟的数字市场秩序,更重要的是在世界范围内打造数字时代数据市场治理规则的标杆。一方面,对欧洲来说,DMA可以帮助其建立和完善数字服务的市场秩序,实现数字市场的健康发展。尤其对于欧洲的技术初创企业,DMA的规定将为其创造新的市场环境,从而鼓励其实现良性竞争和创新。另一方面,对世界来说,DMA改变了传统反垄断治理的事后监管模式,强化了对数字平台的事前和事中监管,为全球数字经济治理提供借鉴。


(作者是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关蕴珈)


参考文献:

[1]European Commission. The Digital Service Act Package[EB/OL]. https://digital-strategy.ec.europa.eu/en/policies/digital-services-act-package, 5 July 2022.

[2]European Commission. Digital Markets Act (DMA)[EB/OL]. https://ec.europa.eu/competition-policy/sectors/ict/dma_en.

[3]European Parliament. Deal on Digital Markets Act: EU rules to ensure fair competition and more choice for users[EB/OL]. https://www.europarl.europa.eu/news/en/press-room/20220315IPR25504/deal-on-digital-markets-act-ensuring-fair-competition-and-more-choice-for-users, 24 March 2022.

[4]澎湃新闻欧盟《数字市场法案》的主要内容及其影响[EB/OL].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8013304, 2022-5-10.

[5]徐新明欧盟《数字市场法》对我国此次反垄断法修订的启示[EB/OL]. http://www.ciplawyer.cn/html/fldllqy/20210525/146801.html, 2021-5-25.


Approval of the Digital Market Act: Background, Content and Impact

LI Lu

On 18 July 2022, EU member states unanimously approved the Digital Market Act (hereafter DMA). DMA was proposed by the European Commission in December 2020, and then it took a year of negotiations before the EU Member States and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made an agreement on specific legal provisions. As a key component of the “EU Digital Services Act package”, DMA is developed and approved with the aim of creating a fairer and more competitive market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uropean digital sector. More Specifically, DMA establishes objective standards and criteria for the operations and services of “gatekeepers” in Europe, to ensure their day-to-day operations are in line with EU values.


地址:湖北武汉市武汉大学珞珈山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  E-Mail: whuiis@whu.edu.cn

联系电话:027-68756726  传真:027-68755912

Copyright 2016-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本网站所刊登文章版权均归属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