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的建立及其影响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2日 浏览量:5922

熊文畅


 图片16_wto

(图片来源于:新华社)

 

2020327日,包括中国在内的16WTO成员发表部长联合声明,公布了联合建立的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Multi-Party Interim Appeal Arbitration ArrangementMPIA)的案文及具体技术方案。MPIA为已于201912月陷入停摆僵局的WTO上诉机构提供了临时替代方案,具有稳中求变、临时性、灵活性及开放性诸边协议的特征,将为目前上诉机构的僵局带来新的机遇。

 

一、MPIA建立的背景

争端解决是WTO的核心功能之一,相关机制为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稳定和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WTO的上诉机构是专门审理上诉案件的常设机构,是WTO争端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WTO皇冠上的明珠之称。根据《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谅解》(DSU)第17条,上诉机构应由七名成员组成,任何一个案件应由其中三人处理。若上诉机构成员人数不足三人,则无法审理上诉。自2017年以来,美国对上诉机构提出了诸多批评与关切,反复强调上诉机构应该按照最初协议所设计的方式运行,并据此持续阻挠上诉机构成员遴选,致使上诉机构成员的人数随着其成员任期届满却得不到补充而逐渐减少。201810月,上诉机构成员仅剩三名,面临停摆危机。自201811月以来,包括中国、欧盟、加拿大在内的WTO成员提交了至少11项提案,并且在大卫·沃克协调下的密集磋商后,曾于201910月出台过一项总理事会决定草案,但遭到美国拒绝。20191211日至今,上诉机构因履行职能的人数严重不足而陷入停摆僵局。

上诉机构停摆是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沉重打击。其最直接的影响是上诉机构不再能够审理和决定新的上诉,WTO争端解决机制丧失上诉功能,争端当事方无法就专家组报告中可能存在的错误通过上诉得到救济。而如果争端当事方执意提起上诉,专家组报告将因为等待一个无法产生的上诉结果而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上诉机构前任主席Peter Van den Bossche认为,上诉机构的瘫痪很可能导致整个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坍塌。2020124日,为保证专家组报告继续能够被提起上诉,在中国、欧盟等主要成员的推动下,共17WTO成员在达沃斯发表贸易部长联合声明,表示将推进MPIA形式的临时措施的谈判工作。2020327日,包括中国在内的16WTO成员发表部长联合声明,公布MPIA的案文及有关具体技术方案。各MPIA参与方强调,此安排只是在上诉机构停摆期间的临时措施,最终目标与优先事项仍是启动上诉机构成员遴选机制,恢复上诉机构正常运转。

二、MPIA的主要内容与特征

MPIA包含一个案文与两个附件。主体部分为《根据DSU25条的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简称“MPIA协议),由序言与正文两部分组成,正文部分共15条,包括MPIA的宗旨、加入与退出、效力、适用范围等方面内容。正文第3条指向《在争端DS X中商定的DSU25条项下的仲裁程序》(附件1),共19条,规定了上诉仲裁程序;第4条指向《根据文件JOB/DSB/1/ADD.124段组成仲裁员池》(附件2),共6条,规定了仲裁员池的组成。MPIA的内容与形式展现出以下特征:

首先,MPIA是一项临时性的安排。MPIA协议的序言及第1条便直接强调了MPIA的临时性:各参与方旨在援引DSU25条项下仲裁,在上诉机构因其成员不够而无法审理他们之间争端之专家组报告的期间,作为临时上诉仲裁程序。MPIA协议第15条也表明,参与方继续承诺将解决上诉机构成员的任命作为优先问题,并强调MPIA将继续有效直至上诉机构重新完全恢复运行。可见MPIA的有效时间并不是一个固定的区间,而是取决于上诉机构是否重新完全恢复运行,MPIA仅在上诉机构尚未恢复期间生效,并(根据MPIA协议第2条)临时替代原本依据DSU16条第4款和第17条提起的上诉。

其次,MPIA在内容设计上稳中求变。对比原有规定,MPIA安排并未突破DSU,而是在不违反DSU的前提下做出灵活的细微调整,在于稳中求变,维护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稳定性。例如,MPIA协议第1条表明,其项下的仲裁依据DSU25条第2款设立。DSU25条允许当事方之间通过达成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在仲裁协议中当事方应就所采用的程序达成一致,并在实际仲裁程序发生前充分通知所有WTO成员。对于DSU此处的要求,MPIA协议用第3条与第10条进行了衔接,要求各参与方达成附件1规定的上诉仲裁协议,并且各参与方应根据DSU25条第2款在专家组成立后60天内公告该协议。不仅如此,附件1中还多次出现依据DSU某条款”“构成DSU某条款之情形以及DSU某条款(或是《上诉审议工作程序规则》某条款)做适当调整应予适用等表述。这表明MPIA的大量规定仍基本参照DSU及《上诉审议工作程序规则》,MPIA仍是以DSU为基础,是在DSU允许的范围内设计的临时的替代性安排。与此同时,在不违反DSU规定的前提下,MPIA也做出了一些差异性调整:一方面,在MPIA临时仲裁的仲裁庭组成问题上,上诉将由选自于10人常设上诉仲裁员池中的3人审议。该仲裁员池由各参与方依据附件2组成。这与前述DSU中上诉机构由7人组成的规定有所不同,而且仲裁员的具体人选也将会重新遴选,从而与上诉机构人选产生差异。另一方面,在可提起上诉的时间区间的问题上,MPIA规定的时间在专家组报告向其他成员散发日之前,而DSU原规定是在散发日之后。

再次,MPIA的具体规则具有灵活性。参与方可退出MPIA,在通知DSB撤回其对MPIA文件的确认后即可终止参与。同时,关于MPIA的有效时间的规定也保持了灵活度,参与方将在本文件之日起1年内评审MPIA,且该评审可考虑MPIA的任何方面。据此,尽管MPIA协议第15条强调MPIA将继续有效直至上诉机构重新完全恢复运行,但是届满1年时的评审可能成为各参与方对MPIA内容和有效期做出调整的契机。另外,如前文所述,MPIA协议第11条规定,各参与方可基于合意调整具体争端的仲裁程序,这也是MPIA灵活性之体现。

最后,MPIA具有近似于开放性诸边协议的特征。MPIA协议第12条规定,MPIA欢迎任何WTO成员在任何时候加入,加入时,在确认本文件时通知DSB即可。可见MPIA向所有WTO成员开放,此条规定有望吸引更多成员的加入,发挥更大的影响力。尽管MPIA已有16个参与方,但尚未覆盖全部WTO成员。目前,WTO拥有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政府采购协议两个尚在生效的诸边协议,WTO成员可自愿加入,是否加入并不是成为世贸成员的必需条件,MPIA也具有此种特征。

三、MPIA的积极影响及其局限性

MPIA是为了保障以规则为基础的争端解决机制继续发挥原本功能而进行的一次尝试,各参与方的最终目的仍是恢复WTO上诉机构的原有功能。这展示了各参与方克制而清晰的态度——既不会坐视WTO争端解决机制失去上诉功能而不顾,也不会因为原有的上诉机构停摆而另起炉灶。此种定位使得MPIA在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的同时,不可避免的具有局限性。

MPIA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其一,MPIA可以对目前已陷入僵局的WTO上诉机构进行临时补位,保证两级争端解决机制的存在,使专家组报告仍可上诉,尚有争议的专家组报告不至于陷入悬而未决的状态。其二,MPIA是各参与方立场的集中展示,在一定程度上,可对美国单方面的阻碍行为予以制衡,可能成为推动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谈判的契机。美国曾专门发布一份长达174页的关于上诉机构工作问题的研究报告,该报告特别指出,如果WTO各成员要对WTO争端解决机制进行持久有效的改革,就必须承认报告指出的上诉机构失败之处。可见,美国尝试利用这一停摆局面作为单方面阻碍相关改革谈判的筹码。而各参与方借MPIA向美国表明了态度: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运行对于世界贸易体系至关重要,并且上诉程序的持续运转是WTO争议解决机制不可缺少的部分。其三,MPIA是推进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的一次创造性探索。上诉机构前任主席Peter Van den Bossche也曾指出,基于DSU25条的临时上诉仲裁模式很可能是现实中能期望的最佳方案,此次16WTO成员达成的MPIA便是此类方案的一次大规模创造性实践。

但是,MPIA能够发挥的作用仍存在局限。MPIA协议的序言中强调其临时性,各参与方承认独立公正的上诉程序必不可少,并将一起寻求上诉机构持久改进及尽早启动遴选程序作为优先问题。然而,MPIA并未就后续关于恢复上诉机构遴选程序及寻求其持续改进的事项进行安排,而且内容也并未突破原有的DSU规定。并且,美国、俄罗斯、日本、韩国等WTO成员目前尚未加入。可见,MPIA并不是一个系统性的最终解决方案,无法直接推进上诉机构恢复遴选及相关改革的谈判,也并未直接回应美国对上诉机构提出的诸多批评,而只是应对僵局的一项应急措施。从目前的国际实践来看,美国也将会继续基于协商一致原则通过一票否决权阻挠上诉机构成员遴选。这也意味着,仅依靠MPIA无法达成各参与方在部长联合声明中的目的。

目前,WTO上诉机构停摆僵局仍可能持续存在,距离完全恢复运作还需要一段时间。各参与方在推进MPIA全面运作的同时,还需促进后续WTO成员间的深入谈判与全面研究,为改革WTO争端解决机制共同寻求最佳方案。

 

(作者是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孙丽

 

参考文献:

[1] 关于建立MPIA的部长联合声明[EB/OL].[2020-3-27]. https://trade.ec.europa.eu/doclib/html/158684.htm

[2] 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中国与欧盟等世贸组织成员决定建立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20-3-27].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ae/ai/202003/20200302949253.shtml

[3] MPIA协议及附件1、附件2[EB/OL].[2020-3-27]. https://trade.ec.europa.eu/doclib/html/158685.htm

[4] 达沃斯部长联合声明[EB/OL].[2020-1-24]. https://trade.ec.europa.eu/doclib/press/index.cfm?id=2106

[5] 卢先堃.China and the EU join forces in support of WTO dispute settlement(瑞士箂科中心执行主任卢先堃教授就MPIA接受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电话采访)[EB/OL].中国国际广播电台.[2020-3-20]. http://ezfm.cri.cn/schedule/detail?programId=210630&type=history&origin=ezfm.

[6] Peter L.H. Van den Bossche. INTA Public Hearing on

“Can we save the WTO Appellate Body?”[EB/OL].INTA.[2019-12-3]. http://www.europarl.europa.eu/cmsdata/189044/Final%20programme_WTO%20Appellate%20Body_3%20Dec%202019-original.pdf

 

Main Features and Influences of Multi-party Interim Appeal Arbitration Arrangement (MPIA)

XIONG Wenchang

 

On March 27, 2020, 16 WTO members including China and European Union issued a joint ministerial statement, announcing the text of the arrangement and specific technical solutions of the “Multi-party Interim Appeal Arbitration Arrangement (MPIA)” jointly established. MPIA will serve as a contingency measure for the WTO Appellate Body that has fallen into a “shutdown” deadlock in December 2019. It is a temporary, open, and flexible plurilateral agreement that will bring new opportunities and possibilities.


地址:湖北武汉市武汉大学珞珈山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  E-Mail: whuiis@whu.edu.cn

联系电话:027-68756726  传真:027-68755912

Copyright 2016-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本网站所刊登文章版权均归属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