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悦
(图片来源:百度图库)
2017年4月27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份文件不仅确立了保险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基本原则,还指明了保险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具体举措。随着《意见》的逐步落实,保险业将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一、《意见》发布的背景
保险不但是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能识别风险、承担风险;而且具有投资的功能,保险资金能通过债权、股权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参与对外投资活动。当前,“一带一路”的推进给保险业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一带一路”建设增进了中国与沿线国家的经贸文化往来。中外合作的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发展大大增加了市场对保险服务的需求。
在促进对外贸易和投资方面,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是不容忽视的保险产品。出口信用保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出口信用保险不包括海外投资保险。作为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允许的鼓励出口工具,出口信用保险的主要作用是防范收汇风险。海外投资保险的主要目的是鼓励投资者进行对外投资。两者都是以国家财政为后盾的政策性保险业务。不过,两者的承保范围不同。海外投资保险仅承保政治风险,出口信用保险则不仅承保政治风险,还承保商业风险。随着“一带一路”的推进,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目前,中国保险业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不错的进展。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保)是由国家出资设立的专门经营政策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中信保除了提供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等产品之外,还能提供资信服务,为投保企业分析风险。截止到2017年3月,中信保为“一带一路”有关项目承保超过4400亿美元,涉及交通、能源等领域。同时,2015年成立的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搭建起中国保险机构与“一带一路”重大投资项目的联系平台,在提高中国保险服务能力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此外,中国保监会在2016年发布的《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了保险业要主动对接“一带一路”的任务。这些成果体现了中国保险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愈发重要的作用。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基于以上背景,为了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意见》主要从基本原则、体系构建、国际合作和保障措施四个方面,点明了中国保险业未来发展的道路。
首先,《意见》明确保险业应坚持“保险业姓保”、服务大局,统筹推进、重点突破,市场运作、持续发展以及开放创新、合作共赢四项基本原则。一方面,保险业要充分发挥保险功能作用,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另一方面,保险业应坚持行业层面整体推进,抓好“一带一路”建设重点,提升渗透度和覆盖面。市场运作、持续发展的原则要求保险业遵循市场规律,加强风险研判,实现可持续发展。保险业还应秉持开放创新、合作共赢的原则,开展跨境业务合作和监管合作,推动保险业互联互通。
其次,《意见》提出要构建“一带一路”建设保险支持体系。在保险产品服务方面,不但政策性保险机构需要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促使重大项目落地;而且保险机构应当依据国内外的风险特点和特殊保障需求,创新保险产品,积极提供跨境保险服务。同时,保险业应重视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在提供国别和行业风险指导及信息咨询方面的作用,构建国别风险服务体系。在保险资金运用方面,《意见》支持保险机构积极投资“一带一路”重大项目。保险机构不仅可以将保险资金通过股权、债券和私募基金等方式直接投资,还可以通过购买亚投行、丝路基金等金融机构推出的金融产品间接参与投资项目,从而丰富“一带一路”融资渠道。
再次,《意见》明确保险业要加快国际化步伐。保险机构可以通过建设境外服务网络、在“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区域铺设机构网点以及为沿线国家和地区居民提供保险服务等途径,实现自身走出去的目标。同时,保险业应以健全协同推进机制、组建行业战略联盟、建设区域性再保险中心和搭建“一带一路”建设保险需求与供给对接平台等方式,增进交流合作。此外,保险监管的互联互通也是中国保险业国际化的重要一步。推进中国风险导向偿付能力体系国际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逐步建立双边、多边保险监管合作机制,以及向沿线国家积极开展保险监管技术合作和技术援助,对于增强中国保险业的国际地位有重要影响。
最后,《意见》指出保险业需要从加强组织、统筹协调、注重长效和严控风险等角度采取保障措施。在加强组织方面,不但保险机构应从产品、资金和组织等方面统筹部署,而且保险监管部门要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同时,统筹协调不仅指保险监管部门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还涉及保险机构与保险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协作。注重长效要求保险业着眼长远,不断探索新模式和研发新产品,全面对接“一带一路”建设需求。严控风险是指保险业要加强风险研判、增强境外风险防控能力,避免发生系统性风险。
三、《意见》发布的影响
中国保监会从全局高度为保险业融入“一带一路”作出整体部署。《意见》的发布将对提高中国保险服务能力、带动中国企业走出去和推动“一带一路”纵深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首先,有助于提高中国保险服务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意见》将保险全行业纳入全局规划,能充分调动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监管部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积极性。保险业各市场主体通过加强协作、创新服务产品和提供提供跨境保险服务等方式,可以推动中国保险业走出去,扩大其在国际市场上的影响力。同时,中国保险监管部门在参与国际监管合作的过程中,不但能够吸收有益监管经验,而且可以在国际监管规则制定中发出中国声音。这些活动无疑能够加快实现我国从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的转变。
其次,有利于带动中国企业走出去。风险和资金是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现实问题。中国保险业在《意见》的指导下,通过改革创新,不断适应企业走出去的实际需求,提供具有针对性和专业性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不但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能共同为中国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增强企业投资信心;而且更加紧密的国际保险合作可以为企业带来准确的国别风险信息,使企业作出更合适的投资决策。此外,保险机构同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协作的加强,对于满足企业融资需求也有积极影响。
最后,有助于推动“一带一路”纵深发展。《意见》结合“一带一路”的实施情况,为保险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在《意见》的引领下,保险业能够将保险资源有侧重地投向“一带一路”重点合作领域,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同时,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保险能充分发挥风险防范和资金支持的优势,保障重大合作项目顺利实施。此外,保险业互联互通也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方面。跨境保险合作可以丰富“一带一路”合作内容,为“一带一路”建设注入动力。
(作者是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
CIRC Issued a Guideline to Make the Insurance Industry Serve for The Belt and Road
Dai Yue
On April 27, 2017, China Insurance Regulatory Commission(CIRC) issued the Guideline Concerning the Insurance Industry Serving for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The Guideline not only shows the basic principles that the insurance industry should obey, but also points out the specific methods for the insurance industry to participate in The Belt and Road construction. As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Guideline, the insurance industry will play a more important role o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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