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ETF首次上市遭拒,监管问题成主因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7日 浏览量:8170

2017-3-17

杜江

比特币监管 2017.3

(图片来源:比特时代)

 

2017年3月11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在经历长达数年的审查后,以当前全球比特币市场缺乏监管,存在欺诈风险为由,拒绝了Winklevoss比特币交易所交易基金(ETF)的上市申请。中国作为比特币交易的重要市场,在金融市场和法律体系等方面深受其带来的影响。如何通过强化监督来填补比特币监管漏洞,实现金融稳定和经济的长远发展,是值得思考的。

 

一、SEC拒绝比特币ETF首次上市申请

2013年,美国资管公司Winklevoss Bitcoin Trust的创始人卡梅伦和泰勒·文克莱沃斯(Tyler Winklevoss)兄弟第一次向SEC申请“比特币ETF:Winklevoss投资信托基金”上市。2013年中旬,由于多家重量级比特币交易平台相继发生运营事故,Winklevoss重新递交了多份合规申请,要求改变比特币价格追踪模型,并将上市交易所由Nasdaq OMX改为Batx BZX,交易代码维持不变为COIN。此后,SEC不断延长公众问询期,从去年10月持续至今年3月,是否批准规则调整的决定仍未作出。2017年3月11日,SEC没有批准比特币ETF改在Bats BZX交易所上市的规则调整申请,此举意味着首个比特币ETF能否成功上市仍将充满悬念。

对于拒绝的原因,SEC表示:“该项提议不满足防止欺诈和操纵行为,保护投资者和公众利益这一标准”。SEC还指出:“为了达到这一标准,上市和交易商品信托交易所交易产品(EPTs)必须要满足两个决定性的要求。首先,交易所在进行基础商品或衍生品交易时,必须与重要市场签署监控共享协议。其次,这些市场必须受到监管。”SEC进一步表示,比特币当前存在着监管不透明和欺诈性风险,因此在一定时间内会排除任何比特币ETF。从SEC的答复中可以看出,拒绝比特币ETF上市的本质原因在于对比特币市场缺乏有效监管,进而会导致欺诈、操纵市场等风险。

 

二、比特币给中国带来风险和冲击

美国作为世界上贸易最为自由的国家,对比特币ETF上市考量耗时三年有余,且最后仍然做出了拒绝决定,由此可见比特币隐藏的风险。中国作为比特币交易的重要市场,也面临着比特币带来的风险和冲击。

一方面,比特币虚假交易给金融市场造成风险。比特币作为一种基于P2P网络的产品,其价值大小并没有明确的衡量标准,所体现出的价格完全依靠市场投资量来决定。此前市场预计,一旦比特币ETF宣告上市,将吸引至少3亿美元的资金驻入。这是由于“ETF将扩大普通投资者对比特币的投资渠道,同时又不必去直接买卖比特币,一定程度上能够防范比特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由此不难看出市场对比特币价格不稳定性所带来的风险具有深刻认识。中国作为比特币交易的重要市场,真实交易相对较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主管周学东指出:“比特币等网络虚拟商品交易的泡沫非常大。今年1月份,比特币价格猛涨,中国的比特币交易量一度占据全球的99%。实际上,真实的交易量并不是特别大,主要是一些机构和投资者通过高频交易做‘对敲’,即制造虚假交易、通过刷单做大业务量。”但是大多数投资者并没有认识到比特币潜在的风险。就在不久前,比特币的价格再次超过黄金,其也被赞誉为比黄金更具保值和投资价值的产品,并掀起新一轮的投资热潮。而一旦比特币泡沫破灭,这些投资者将遭受损失,国内的金融市场也将因虚假交易遭受冲击。

另一方面,依靠比特币交易构成的违法犯罪给法律体系造成冲击。中国于2013年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明确将比特币定性为虚拟商品,否定了其货币属性并禁止流通使用。然而,中国投资者对比特币的热情不仅没有减退,猛增的交易量反而使中国一度成为全球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市场,其原因之一就在于犯罪分子利用比特币实施逃避外汇管制、转移犯罪资产、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周学东将洗钱风险列入了比特币交易平台存在的三个重大风险隐患。随着中国出台防止洗钱目的而暂停比特币提币业务的监管措施,中国比特币交易平台的交易量从百万级直降不足万级,跌至不到原来的1%,市场地位也被日本所取代。监管措施体现了对洗钱行为的限制作用,也从侧面说明了洗钱行为在比特币交易中的影响。另外,通过在境内以人民币购买比特币,在境外交易平台卖出比特币以获得外币的形式,比特币买卖能轻易实现逃避外汇管制、转移犯罪资产的目的。可以说,在比特币热浪之下,违法犯罪活动会一直暗潮涌动。

 

三、进一步强化比特币监管的建议

对于比特币的监管,中国早在2013年就释放出明确的监管信号。随着2016年比特币价格的持续波动以及2017年央行约谈多家比特币交易平台,央行等监管部门释放的监管信号更加明确。监管部门通过限制交易平台比特币提币业务、调整比特币交易手续费、暂停融资融币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对比特币交易的监管发挥了效用。为进一步封堵漏洞,更好地防范比特币风险,我国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工作:

一方面,建立法律体系以强化监管。对于一国国内监管体系而言,不论其监管手段多么丰富,监管的法律体系是必不可少的。法律体系可以为监管活动提供法律基础,还能为监管提供强制力保障。对于比特币监管的法律体系,我国尚存在空缺,直接相关的规定只有《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这对强化我国比特币监管十分不利。由于缺乏具体的对比特币交易平台监管的法律规范,导致交易平台在违规操作之后,无法找到惩罚交易平台的法律依据,使有关部门无法对交易平台进行有效约束。而对于监管法律体系的建立,必须坚持寻求探索长效监管的机制,针对比特币的属性和特征、比特币交易平台的定位等进行研究,不能“头疼治头,脚疼治脚”。毕竟比特币作为金融体系的创新之作,其影响和风险也许尚未完全显露出来。

另一方面,细化平台管理以强化监管。对比特币交易平台进行有效监管是强化比特币监管的核心,而加强对交易平台的监管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对交易平台设立的监管。例如建立最低注册资本要求。2014年2月,原世界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平台Mt.Gox遭受黑客攻击,价值超过5亿美元的比特币被盗,但由于其资产有限,导致大量平台用户遭受巨额损失。倘若交易平台有足够的资本,一定程度上可以提升投资者抗风险的能力。另外,设立最低注册资本可以为交易平台建立反洗钱等机制提供资金保障,还能促使交易平台为维护自身资金利益而加强对比特币交易的监管。二是加强对交易平台运营的监管。具体包括防止避开平台交易和对用户身份信息核实两部分。交易平台监管不严可能导致交易主体避开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滋生洗钱犯罪。另外,用户身份信息核查不利,犯罪分子利用虚假身份便可成功注册并利用平台进行交易,也增加了有关部门打击犯罪的难度。因此,应当建立相应监管制度,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合规性和用户可追溯性。

 

(作者是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2016级博士生)

 



Rejection of Bitcoin ETF initial listing mainly because of regulatory issue

Du Jiang

On March 11, 2017, the 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SEC), experiencing several years of review, rejected the Winklevoss Bitcoin Exchange Traded Fund (ETF) listing application, the reason is that the current global Bitcoin market lacks regulation concurrent with a risk of fraud. China, as an important market for Bitcoin transactions, is deeply influenced by Bitcoin in terms of financial markets and legal systems. In order to achieve long-term financial stability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it is worth considering the way to make up for loopholes of Bitcion reg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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