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建英
(图片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12月1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召开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就全面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以下简称《方案》)任务要求,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作动员部署。中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构建工作正式启动,既是中国社会经济提质增效和绿色低碳发展双赢的重要举措,亦是参与正在形成的国际碳定价体系、提高气候变化领域国际领导力的重大行动。
一、《方案》的主要内容
会议指出,《方案》是全国碳市场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旨在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分阶段、有步骤地逐步推进碳市场建设,为我国有效控制和减少碳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作出新贡献。针对中国的碳市场建设,《方案》总体可概括为“三个期间、三种制度和四个系统”,具体包括了以下内容。
中国碳市场建设工作划分为稳步推进的三个期间。《方案》将碳市场建设划分为基础建设期、模拟运行期和深化完善期。基础建设期的任务主要为能力建设,即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报送系统、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开展碳市场管理制度建设。模拟运行期则将重点集中于市场能力的检验,以发电行业配额模拟交易为突破口,完善碳市场管理制度和支撑体系。深化完善期间,推动开展发电行业配额模拟交易向现货交易转变,并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
中国碳市场构建由三种制度来规范。一是碳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制度。该制度以重点排放单位向碳交易主管部门提供的碳排放数据为基础,经核查的数据是重点排放单位履行配额清缴义务的的重要依据。二是重点排放单位配额管理制度。该制度采取总量控制+配额的模式,根据国家制定配额分配标准和办法,地方可自主制定配额方案,从而实现碳排放总量控制下的具备地方特点的碳排放交易。三是市场交易相关制度。该制度旨通过对交易主体、 交易方式、交易行为等进行规定,构建价格形成机制、价格调节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
中国碳市场建设由四个系统支撑。一方面建设全国统一、分级管理的碳排放数据报送信息系统,探索实现与国家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连接。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及其灾备系统,提供碳排放配额和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的法定确权及登记服务,并实现配额清缴及履约管理。此外,通过碳排放交易系统和结算系统的制度设计,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完善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逐步实现由市场决定,受配额供求关系和减排成本的影响的碳定价。
二、碳排放交易模式的国际经验
在全球气候环境受到越来越严峻考验的情形下,碳排放权交易受到越来越多地区的青睐。目前全球已经有近21个国家和23个地区开展了碳交易,加上实施碳税,全世界有42个国家和25个地区实施了“碳定价”政策。国际上业已形成以欧盟为代表的强制性交易体系和以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为代表的自愿性交易体系两类主要交易模式。分析上述全球碳减排的样板,或将对中国碳交易市场的构建有所裨益。
前者是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ETS)为代表强制性配额交易模式。其制度核心是总量控制下的排放配额交易模式,各国根据自身排放总量划分企业的排放配额,企业可将剩余的排放配额交易。EUETS具备显著的分时段推进特点。为获取经验,保证实施过程的可控性,欧盟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的实施分三个阶段,市场范围和减排内容渐进式扩大。此外,该体系的制度设计确保了综合管理下的分权。各国内部具体的配额方案由各国针对实际情况自主决策。绝对控制的排放配额总量与排放配额分配方案相结合,在总体上实现减排计划同时,兼顾各成员国差异性,有效地平衡了各成员国与欧盟利益。最后,EUETS交易方式趋向多元。其形成了排放配额交易(EUAs)和核证减排交易(CERs)并行的交易方式。EUAs方式下,欧盟排放贸易体系允许成员国之间的企业根据各自的减排成本差异,自由买卖温室气体减排额度,形成了排放配额交易市场。通过这种市场交易的机制,降低二氧化碳减排的成本。而在CERs方式下,有减排义务的欧盟国家可向无减排义务的发展中国家购买温室气体排放权,从而有效地降低配额的价格以及欧盟的减排费用。
后者是以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为代表自愿性配额交易模式。CCX的交易模式以自愿性和自律性著称。该模式实行会员制,按照自愿加入原则广泛吸纳全球范围的政府、企业及其他社会实体。上述会员可自愿进行有法律约束力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承诺,并可将未用完的承诺额度在相互之间进行交易。与欧盟模式不同,CCX实行以排放总量控制基准线为基础的减排权贸易,根据会员的温室气体历史排放情况,按照交易所公布的基准线标准确定其本年度的排放基准线,所有的减排量计算都建立在此基准线的基础上。此外,交易所采用国际标准化的第三方核证核查体系,核证核查由交易所认定具有资质的核证核查机构进行,具备独立性和公正性。最后,交易所所有的交易都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并直接与交易所的登记结算系统连接市场,实现了价格的公开透明性和交易形式的便捷性。
三、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体系的完善建议
中国拥有巨大的碳排放资源,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统计,中国碳减排量已占到全球市场的1/3左右,居全球第二,碳交易及其衍生市场发展前景广阔,然而,相较于广阔的碳交易市场前景,中国的碳排放交易市场还不够成熟。笔者认为,在借鉴国外碳市场建设经验基础上,设计、建设、逐渐完善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提升中国在国际碳排放权市场上话语权主要应立足如下几点:
第一,构建明晰的法律依据,确保碳市场建设有法可依。我国目前并未在法律层面对碳排放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确认,仅存行政规章和政策性文件规制碳排放交易市场。因此,制定统一的碳市场法律,对碳市场构建的目标、覆盖范围、时间安排、权利义务安排、交易方案等实体内容进行规定。同时配套制定相应的碳排放权交易注册和监管程序法,确保碳市场实体法的顺利实施。此外,对于违规进行碳排放或碳排放交易的行为建立相应的惩罚机制,约束排放主体,明确法律责任。
第二,分阶段逐步推进碳市场建设,创新碳市场交易产品。中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尚处初步阶段,因此,借鉴欧盟的分阶段推进碳市场建设模式势在必行。具体而言,在不同的建设阶段纳入不同的减排管控对象、减排目标、奖惩措施,为减排主体提供减排缓冲期,也为碳交易市场的成熟构建积累经验、提升中国在未来碳交易中的话语权。创新碳市场交易产品,逐步推进由碳排放权配额交易向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交易转变,实现碳金融市场的稳步发展。
第三,以市场机制为手段、以互联网为依托,降低减排成本、提升市场透明度。市场机制是应对气候变化最经济与最有效的手段,因此,中国应当建立全国范围内的统一排放配额交易的场所,调节配额的供求,从而降低减排成本。在定价方面,逐步推进由行政定价向市场定价转变,利用市场竞争机制倒逼碳排放权的需求方加快技术革新,从而降低碳排放量。另外,为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开,碳交易主管部门可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或执行碳市场交易命令,进行成交确认并公示交易结果,逐步实现企业在线连续监测设备与碳排放主管部门的连网,形成以计算机网络为平台的碳市场跟踪系统、推动碳市场交易信息的透明化。
(作者是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
The Construction of China’s Carbon Market: The International Experience of and China’s Blueprint
XIE Jianying
In December 19th, 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organizes a video conference call to launch a nationwide carbon emission trading system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conference), which aims at fully implement of the task required by the National Carbon Emission Trading Market Construction Programme (" Power Generation Industry)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Programme) and promoting development of China’s carbon emission trading system. The official launch of China's carbon emission trading system is an important step, that maintains a sound momentum in the long run with better quality and efficiency and low-carbon development of China ' s economy, and it is also an significant action to participate in the emerging international carbon pricing system and enhance the international leadership in the field of climate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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