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2011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7日 浏览量:6978

推免生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高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武汉大学《武汉大学关于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大研字[2009]25号)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招[2011]2号)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工作,保证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我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质量,特制定我院接受全国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的基本条件
 推免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本院(系)同年级、同专业前茅。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受。
 3.所在学校须为经国家批准进入“211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的高校或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考生本人须取得生源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期间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获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二、申请材料
 (一)所有推免生均须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武汉大学2011年推荐免试生报名系统”填写、提交个人信息。
 (二)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武汉大学201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研究生院网上下载);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单和总评成绩证明,由教务部门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3.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出版物、科研活动说明书及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教务部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四)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三、申请办法
 1.申请者请于2010年9月26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寄(或送)达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以便审查。
 2.学院将通知初审合格者于2010年10月8日-10月15日之间来校复试,择优录取(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我校研招办发给正式接收函。
 4.推免生须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网上报名(从原所在学校取得推免生校验码,并选择原所在学校为报考点)和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网报和确认手续者不能录取。
 5.推免生须到原所在学校领取并填写国家统一制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学校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公章后于11月20日前寄到:武汉市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赵伟老师收。(邮编:430072)。以确认取得推荐免试生资格。


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学院2011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标准、程序、形式,审查复试和初步录取名单并按规定处理复议等事宜。领导小组由胡德坤、周茂荣、张国祚、罗国祥、肖永平、严双伍组成,组长:胡德坤;秘书:赵伟。


五、复试内容、方式与成绩
    复试采取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综合素质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占30%,综合素质面试(含治学态度、专业思想、心理品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占70%;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时间每人不得少于15分钟,综合素质面试时间每人不得少于20分钟。


六、复试小组与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小组由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专业研究生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5人组成,组长由学科点负责人或教授担任;复试小组另设记录员1人。
    10月8—10月15日为复试时间,推免复试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在规定时间到国际问题研究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
    复试地点:国际问题研究院二楼(具体地点以届时公告通知为准)。


 七、初录
    各专业由学科点负责人会同复试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学校录取政策和学院的有关规定,集体讨论并提出初录方案,于10月17日下午17:00以前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于10月19日下午17:00以前,将全院各专业初录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并公示。


 八、有关政策
  1.原则上推免生(含本校推免生)可享受一等基本奖学金(1.1万元/年)。
  2. 国内高水平大学推免生(含本校推免生)成绩在原校本专业排名前4%者可享受学校给予的特别奖励。
 
九、有关注意事项及其他
    复试及录取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教育部、学校研究生院和学院的有关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服务意识,完善资料存档;以考生为本,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精神,确保质量。对营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 
                                                   2010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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